一、本細則修正案經113年03月14日第379次智慧財產審議委員會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公告實施。
二、將第一點、第二點、第五點及第六點中的研究成果一詞統一修正為研發成果,Know-How一詞修正為專門技術。
三、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條文全文,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