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修正「國立中正大學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組織要點」第一點、第二點及第七點修正案,請查照遵循。
一、本要點修正案經113年04月15日第523次行政會議通過。
二、將第一點、第二點及第七點中的研究成果一詞統一修正為研發成果。
三、檢附修正要點對照表及修正要點全文,如附件。
國立中正大學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組織要點第一點、第二點、第七點修正對照表(113年4月15日第523次行政會議通過).pdf